自接受委托起,我所李栋律师便始终锚定“定性质、论期限”两大核心,在庭审中精准出击,逐步撕开房企的抗辩防线:
1. 首次一审(关键突破):房企抗辩“款项为项目投资款,无需偿还”,我所律师提交收款收据、股东会决议“计息条款”等证据,成功推动法院认定款项为“合法借款”,但法院以“项目未竣工,还款期限未到”为由驳回还款诉求;英科案例| 李栋律师代理的小股东权益保护案获得全面胜诉
2. 首次二审:维持“借款性质”认定,但仍以“项目进度未达清偿条件”维持驳回;
3. 重新起诉(二次一审):项目已交付,律师主张“还款条件成就”,但法院以“未办产权证、房企有外债”再次驳回;
4. 二次二审(四次庭审):房企坚持“期限未到+债权劣后”,庭审围绕“合理期限是否届满”展开四次交锋,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改判。
四次庭审的层层递进,让“合理期限已届满”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无可辩驳,最终法院作出改判:判令房企限期偿还借款及利息。
这场围绕“借款”与“期限”的拉锯战,终以股东胜诉告终,千万债权在律师的全程代理下,终于得到法律的坚实保障。